課程大綱 Syllabus |
學生學習目標 Learning Objectives |
單元學習活動 Learning Activities |
學習成效評量 Evaluation |
備註 Notes |
序 No. | 單元主題 Unit topic |
內容綱要 Content summary |
1 | 課程說明 |
1.教材內容說明
2.考核方式介紹 |
1.教材內容說明
2.考核方式介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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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基本法律概念介紹 |
1.說明民法與刑法基概念內容
2.列舉民法與刑法方面重要原理原則之解釋 |
1.說明民法與刑法基概念內容
2.列舉民法與刑法方面重要原理原則之解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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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基本法律概念介紹 |
1.說明民法與刑法基概念內容
2.列舉民法與刑法方面重要原理原則之解釋 |
1.說明民法與刑法基概念內容
2.列舉民法與刑法方面重要原理原則之解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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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我國法院的體制與運作實務 |
1.說明我國訴訟制度上之三級三審制度(審級制度)
2.法院組織介紹
3.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介紹與比較 |
1.說明我國訴訟制度上之三級三審制度(審級制度)
2.法院組織介紹
3.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介紹與比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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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我國法院的體制與運作實務 |
1.說明我國訴訟制度上之三級三審制度(審級制度)
2.法院組織介紹
3.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介紹與比較 |
1.說明我國訴訟制度上之三級三審制度(審級制度)
2.法院組織介紹
3.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介紹與比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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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我國法院的體制與運作實務 |
1.說明我國訴訟制度上之三級三審制度(審級制度)
2.法院組織介紹
3.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介紹與比較 |
1.說明我國訴訟制度上之三級三審制度(審級制度)
2.法院組織介紹
3.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介紹與比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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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法庭上主要司法人員的職責 |
說明法院運作過程中,重要的司法人員,包括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公設辯護人及書記官的工作職權範圍及分工原則 |
說明法院運作過程中,重要的司法人員,包括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公設辯護人及書記官的工作職權範圍及分工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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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期中考 |
期中考 |
期中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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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契約(以房屋租賃契約為例) |
介紹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契約書,如買賣契約、租賃契約等,並以租賃契約為例,說明租賃契約書的擬定及應注意事項。 |
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契約書,如買賣契約、租賃契約等,並能了解租賃契約書的擬定及應注意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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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契約(以房屋租賃契約為例) |
介紹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契約書,如買賣契約、租賃契約等,並以租賃契約為例,說明租賃契約書的擬定及應注意事項。 |
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契約書,如買賣契約、租賃契約等,並能了解租賃契約書的擬定及應注意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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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法律文書的制作與閱讀 |
介紹常見與常用的法律文書術語,並介紹實務上之法律文書的撰寫內容(參考告訴狀、起訴書、判決書、上訴狀、及律師答辯狀) |
介紹常見與常用的法律文書術語,並介紹實務上之法律文書的撰寫內容(參考告訴狀、起訴書、判決書、上訴狀、及律師答辯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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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法律文書的制作與閱讀 |
介紹常見與常用的法律文書術語,並介紹實務上之法律文書的撰寫內容(參考告訴狀、起訴書、判決書、上訴狀、及律師答辯狀) |
介紹常見與常用的法律文書術語,並介紹實務上之法律文書的撰寫內容(參考告訴狀、起訴書、判決書、上訴狀、及律師答辯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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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律師的功能及聘任 |
從實務觀點,介紹律師在訴訟中所擔當的角色、及聘請律師的程序 |
從實務觀點,介紹律師在訴訟中所擔當的角色、及聘請律師的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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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存證信函的意義與作用 |
了解存證信函在司法實務上的意義與作用 |
了解存證信函在司法實務上的意義與作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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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存證信函實作練習 |
存證信函實務運用 |
了解存證信函在實務上的運用 |
實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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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期末考 |
期末考 |
期末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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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 法院參訪 |
參觀法院(選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方法院) |
參觀法院(選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方法院) |
參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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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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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 法院參訪 |
參觀法院(選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方法院) |
參觀法院(選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方法院) |
參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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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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